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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题详情

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,下列有关刑事自诉案件的说法正确的是:
A.人民法院审理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
B.人民法院审理刑事自诉案件,可以调解,调解书自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
C.被告人下落不明的,应当终止审理,待其归案后恢复审理
D.自诉人只对共同侵害人中的一人起诉,可以视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的权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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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题答案

A,D

试题解析

【测试点】 刑事自诉案件的有关规定。
【解析】 根据《刑诉法解释》第196条第1款规定,人民法院对于决定受理的自诉案件,应当开庭审判。第204条规定,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,被告人下落不明的,应当中止审理。被告人归案后,应当恢复审理,必要时,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。第193条规定,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,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,人民法院应当受理,并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。判决宣告后自诉人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,人民法院不再受理。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,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。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,即视为放弃告诉权利。第一审宣判后,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,人民法院不予受理。但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,不受本解释限制。《刑事诉讼法》第172条规定公诉转为自诉的案件不适用调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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